为什么要“得饶人处且饶人”?_深圳前海红岭易投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
新鲜 / 健康 / 便利 / 快速 / 放心
说个很有名的案件吧,北京大兴摔婴案。
凶手早已被执行了***,从法律角度来说已经赎清了自己的罪孽,但是他庭审的供述可是真的让人大开眼界的,央视当年的报道现在还能找到,自己看***吧: [***] 不可能同情这种杀婴凶手,这种人赶紧枪毙了就对了。
但这位女士的做法到底对不对好不好,我想大家都有自己的判断吧… 很多时候得饶人处且饶人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之举,请永远记住下面这个现实: 通过国家暴力机器执行的法律事实上不可…。
上一篇 : 为什么网上很多人认定孙维是朱令案的凶手?
下一篇 : 二次元的钱明明是最好赚的吧,为啥b站会亏损到现在呢?